| 信件编号: | 20260427004 |
|---|---|
| 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| 来信标题: | 投诉书香弘苑A区装修不按国家规定时间、物业不作为 |
| 来信时间: | 2026/04/27 15:57 |
| 来信内容: |
书香弘苑A区21幢一单元202装修总是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来,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8-12点,下午2-6点,双休节假日中考高考期间不能装修。该户4月11日、4月18日两个星期六早上七点就开始砸墙、敲墙、电钻声不断,经投诉物业后及时制止;后在工作日期间,早上不到七点就开工,中午一点半不到开工,晚上六点半都不见得结束,中午让人不能休息,楼中家中有幼儿的业主大中午的抱着孩子出去避开装修噪声。书香弘苑早就过了集中装修期,此时装修却还不顾及其他业主,物业设在B区,平时很少看到保安巡视,属于不告不理的状态,且书香弘苑物业一季度评分倒数第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六条和第八十二条、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(2026年修订)第八十八条的规定,对于此类行为屡禁不止的,可以给予警告、罚款甚至是拘留的行政处罚。我的诉求就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装修,早上和中午能让大人孩子有个休息的空档。
|